去做医疗检查,向警方提供自己的口供,并了解身为乘客并不会削弱你的立场。你通常可以向有过失的那一方车辆的保险公司索赔,马来西亚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履行有效的伤害判决。[1]
现在该做的事
- 就算司机和其他乘客看起来没受伤,也要去做医疗检查。
- 向警方提供自己的口供,不要只让司机一个人说明。
- 如果可以的话拍照,尽量拍到两辆车和现场的整体情况。
- 记下你搭乘的是哪辆车,以及车上还有谁。
- 如果这是付费搭乘,例如电召车服务,保留好收据或订单资料。
乘客到底可以向谁索赔
一个常见的担忧是,乘客只能向自己搭乘的那辆车索赔,或者如果司机是朋友或家人就完全不能索赔。这两种想法都不正确。你通常可以向有过失的那位司机索赔,无论是你搭乘那辆车的司机、对方车辆的司机,或两者都有责任。
为什么这在现场常常让人感到困惑
乘客常常觉得自己像是这起车祸的旁观者,不确定在司机双方交换资料时该不该开口。你的伤势和你的说法,都独立于两位司机之间的争议而具有重要性,把自己的说法记录下来,能保护你的立场,无论那场争议最后如何解决。
如果和你同车的司机有过失
这通常不会造成尴尬的冲突,因为索赔一般是向该司机的保险公司提出,而不是向司机本人追讨。马来西亚法律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强制规定要投保,好让受伤的乘客不必依赖朋友自己的口袋。
接下来的步骤
常见问题
如果我搭乘的车的司机造成了车祸,我可以索赔吗?
通常可以。身为乘客,你一般不需为车辆的驾驶方式负责,所以即使司机是你认识的人,你通常仍可向你所搭乘车辆的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涉及两辆车,我不确定是哪位司机的过失怎么办?
你不需要自己去厘清这一点。身为受伤的乘客,在两位司机之间的责任归属还在确认时,你的索赔仍可以继续进行,因为你本来就不是驾驶任何一辆车的人。
如果我是免费搭便车,而不是付费搭乘,这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无论这趟行程是付费车资、电召车服务,还是朋友顺路载你,都不会改变你作为车祸中受伤第三方的基本立场。
身为乘客,我还需要给自己的口供吗?
需要。你对经过的说法本身就有其重要性,不应该只由司机一个人来描述这起同样影响到你的车祸。
资料来源
- 1987年道路运输法令第96条(交通部) (查阅于 202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