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害索赔,是司机或乘客因另一名司机疏忽而受伤后,追讨赔偿金的途径。一旦责任确定,肇事司机的保险公司就会赔付有效的索赔,这与您自己车辆发生的事完全分开处理。
及早了解这个区分能消除许多困惑,因为大多数人一开始只想到自己的车,之后才想到自己的身体。
谁来赔付,哪些是分开处理的
一旦责任确定,对方司机的保险公司就会赔付您的伤害索赔。[2]您自己车辆的损坏则依照另一套流程处理,可以是您自己的全险保单,也可以是向对方司机提出的财物损坏索赔。
申请自身车损索赔与向对方司机索赔财物损失说明了这两条途径,让您不会把车的钱和身体的钱混为一谈。
车祸索赔中常见的伤势
汽车的安全带与安全气囊,让伤势型态与骑士或行人不同,但并不能完全避免受伤。
- 因突然冲击造成的挥鞭式颈部损伤与颈部拉伤
- 背部与脊椎拉伤,尤其是在追尾或连环相撞中
- 因安全带或安全气囊本身造成的胸部或肋骨瘀伤
- 安全气囊未能及时弹出时造成的面部或头部伤害
关于这类常见伤势该如何记录与评估,请参阅挥鞭式颈部损伤索赔。
决定车祸索赔的证据
车祸索赔通常依赖一套相当固定的证据组合。
- 碰撞的报案记录与现场草图。
- 您或对方司机的行车记录仪影像,如果有的话。
- 两辆车与道路布局的照片。
- 在损坏有争议时,由陆路交通局验车中心(Puspakom)或陆路交通局(JPJ)进行的验车。
- 说明您伤势与预后的专科医疗报告。
行车记录仪证据说明了为何这一段录像,往往能解决原本可能要拖上好几个月的争议。
您是否也有部分责任
索赔不会因为您也犯了错,例如没系安全带或刹车太晚,就自动失去效力。法院会衡量您应负的责任比例,据此扣减赔偿,而不是直接拒绝索赔。[3]
分摊过失如何运作说明了这项原则,且不会假装存在一个标准比例。
接下来该怎么做
尽快就医、提交报案记录,并在伤势得到妥善评估之前,先不要接受任何赔偿数字。您自身伤害索赔的一般期限,是意外发生后六年内,所以务必提早开始。[1]
如果对方已经提出赔偿方案,请先请人审阅您的赔偿方案。
常见问题
车祸后我的伤势由谁来赔付?
肇事司机的保险公司会赔付您有效的伤害索赔,因为马来西亚法律规定他们的保单必须涵盖对第三方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2]这与您自己车辆损坏的任何索赔是分开处理的。
如果我为伤势提出索赔,会影响我的无索赔折扣吗?
不会像车损索赔那样受影响。第三方伤害索赔一般是向对方司机的保险公司追讨,而不是您自己的保单,不过具体细节可能因保险公司而异。更完整的说明请参阅[您的无索赔折扣与索赔](/zh/ncd-and-claims/)。
如果我当时没系安全带,还能索赔吗?
通常还是可以,不过如果安全带原本能减轻伤势,赔偿可能会因此被扣减。马来西亚法院会按索赔人自身应负的责任比例扣减赔偿,而不是直接终止索赔,而且这从来不是固定的比例。[3]
如果不止一辆车涉及其中呢?
责任是依据每位司机当时的行为,逐车判定的,因此可能会有不止一家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关于多车牵涉时索赔如何进行,请参阅[多车连环相撞](/zh/multi-vehicle-pileup/)。
我有多长时间可以提出索赔?
您自身伤害索赔的一般期限,是意外发生后六年内。[1]尽早开始仍然很重要,因为行车记录仪影像、闭路电视与目击者的记忆,往往在期限届满前很久就已经消退。
资料来源
- Limitation Act 1953, s.6(1)(a) (Government of Malaysia) (查阅于 2026-09-22)
- Road Transport Act 1987, s.96 (Ministry of Transport) (查阅于 2026-09-22)
- Low & Partners, on s.12 Civil Law Act 1956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查阅于 202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