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涉及两组不同的人,家庭常常把他们混淆。扶养人,一般指配偶、父母与子女,可以就失去的扶养提出索赔。[1] 另外,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则代表逝者的遗产,提出另一项不同的索赔。
谁算扶养人
法律认可的类别,比所有真心悲痛的人要窄。配偶、父母与子女在这份名单的核心,2019年的法律修正案进一步扩大了范围,纳入某些在经济上依赖逝者的残疾人士。[2]
同住一个屋檐下不是严格要求,更重要的是能否证明对逝者确实存在经济上的依赖。
谁不会自动包含在内
兄弟姐妹、较疏远的亲属,以及亲密朋友,无论失去他们有多真切,一般都不在这些类别之内,除非能证明存在特殊且不寻常的依赖关系。这是悲痛中的家庭有时必须接受的较难的事实之一,值得确认自己具体的情况,而不是妄自假设。
谁另外代表遗产
遗产这一部分的运作方式不同。有效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或在没有遗嘱时指派的遗产管理人,代表逝者的遗产提出索赔,这与家庭自身的扶养索赔是分开的行动。
为何这两组人有时重叠,有时不重叠
同一个人有时可以同时是扶养人和遗产执行人,例如同时被列在遗嘱中的配偶。即使由同一人担任,这仍然是两个附带不同索赔的独立法律角色。
接下来该怎么做
扶养索赔如何运作 完整说明了家庭这条途径,道路意外致死后如何索赔 说明了这两方在更广泛的索赔流程中如何并存。
常见问题
我是逝者的兄弟姐妹,我能索赔吗?
兄弟姐妹一般不在这项索赔法律所认可的扶养人类别之内,这些类别以配偶、父母与子女为核心。值得核实你自己具体的情况,而不是假设结果,因为家庭状况各不相同。
如果我的父母在经济上依赖已过世的兄弟姐妹呢?
父母属于被认可的扶养人类别,所以只要他们确实在经济上依赖逝者,无论是否同住一个屋檐下,都可以提出索赔。
已经搬出去住的成年子女还算扶养人吗?
成年并分开居住不会自动排除子女提出索赔的资格,只要能证明确实在经济上依赖逝者。
如果没有遗嘱,谁来处理遗产那部分?
如果逝者没有留下有效遗嘱,会指派一名遗产管理人代表遗产,其角色在任何遗产索赔中类似于遗嘱执行人。
资料来源
- Thomas Philip律师事务所,扶养索赔说明 (查阅于 2026-09-22)
- Skrine律师事务所,2019年民事法(修正)法令法律提醒 (查阅于 202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