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局(MIB)是由持牌汽车保险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机构,在肇事司机没有有效保险的情况下,可能就死亡或人身伤害支付赔偿。
MIB的保障有实际的限制。它只赔付人身伤害或死亡,不涵盖车辆损坏,而且要求肇事车辆能够透过车牌号码识别,索赔通常须在三年内提出。[1]若是真正无法识别车辆的肇事逃逸案件,在马来西亚通常没有MIB赔偿的途径。
MIB与马来西亚汽车保险联营是两个不同的机构,后者是为难以在公开市场投保的车主提供保险,而不是为受害者提供的赔偿基金。
向无保险司机索赔一文说明了MIB索赔的具体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