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被告未能在法院规则允许的期限内提交抗辩书,或以其他方式回应索赔,法院因而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决。

在车祸索赔中,如果保险公司或司机忽略了相关文件,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让索赔人无需就事实进行完整审讯即可取得判决。取得判决之后,仍然需要执行,这一步骤在如何执行判决一文中有说明。

如果被告能够说明未能回应的合理原因,缺席判决有时可以被撤销,因此它并非绝对最终的结果。

保险公司很少会故意让这种情况发生,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无法就赔偿金额提出异议,但行政疏漏仍有可能导致这种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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