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索赔与抚养索赔是车祸身故后可能同时出现的两个独立法律程序,两者追讨的内容并不相同。遗产索赔延续死者若仍在世本可提出的索赔。抚养索赔则直接补偿家属所失去的经济支持。许多家庭会同时提出两项索赔,而不是二选一。
一张表看懂两者的比较
| 遗产索赔 | 抚养索赔 | |
|---|---|---|
| 法律依据 | 1956年民事法令第8条。 | 1956年民事法令第7条。 |
| 由谁提出 | 遗产的执行人或管理人。 | 符合资格的家属,配偶、父母与子女。 |
| 能追讨什么 | 身故前的痛苦、已产生的医疗费用与丧葬费用。 | 失去的经济支持、丧葬费用与丧亲抚恤金。 |
| 不包含什么 | 死者身故后自身未来的收入、惩罚性赔偿、丧亲抚恤金。[1] | 遗产已追讨的项目不会在这里重复索赔。 |
| 期限 | 仍有时间限制;请与辩护律师及事务律师确认具体期限。 | 死者身故日期起三年,视为绝对期限。[2] |
为何两项索赔常常一起提出
这两项索赔按不同基础评估,涵盖不同的损失,因此同时提出很常见,并不代表重复索赔。法院会特别注意,避免同一项损失在两项索赔下被重复赔付。
大多数家庭最容易误解的最大缺口
遗产无法追讨死者身故后本可赚取的收入,通常称为失去的岁月。[1]这正是抚养索赔透过失去的经济支持,专门设计来填补的缺口。
接下来该怎么做
身故后谁能索赔说明谁属于这张表中抚养索赔的一方。遗产索赔能追讨什么与抚养索赔如何运作分别深入说明各自的索赔内容,车祸身故后如何索赔说明两者在实际操作中如何配合。
常见问题
我们必须在遗产索赔与抚养索赔之间二选一吗?
不需要,一般两者可以一起提出,因为它们涵盖不同的损失。索赔过程中会特别注意,避免同一项损失在两项索赔下被重复赔付。
遗产索赔实际上由谁提出?
遗嘱中指定的执行人,或在没有遗嘱时获委任的遗产管理人,一般代表死者的遗产提出遗产索赔。
遗产能获得丧亲抚恤金的任何部分吗?
不能。丧亲抚恤金归属抚养索赔下符合资格的家属,而不属于遗产,遗产遵循自己一套独立可追讨的项目。
哪一项索赔的期限更严格?
抚养索赔有严格的三年期限,从死者身故日期起算,被视为绝对界限。遗产索赔同样也有时间限制,因此两者都值得及早处理,而不要假设任何一项可以等待。
资料来源
- AskLegal.my, on Civil Law Act 1956, s.8(2)(a) (查阅于 2026-09-22)
- Shan Chambers, on Civil Law Act 1956, s.7(5) (查阅于 202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