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车祸可能涉及两家保险公司,是因为往往同时存在两种不同的损失:自己车辆的损坏,以及对方司机造成的伤害。您自己的保险公司处理前者。过失方司机的保险公司通常处理后者。
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是索赔过程中最常见的困扰之一。
为什么您自己的保险公司也会介入
马来西亚的强制汽车保险,重点在于承保第三方死亡与伤害,而自己车辆损坏的保障,则是综合保单中另一项可选的部分。[1] 如果您投保了这项保障,您自己的保险公司会处理车辆维修索赔。
这走的是独立的流程,详见自己车辆损坏索赔,与您的伤害索赔进展无关。
为什么对方司机的保险公司也会介入
对方司机造成的任何伤害,属于第三方人身伤害索赔,法律要求过失方司机的保险公司履行有效的判决。[2] 这是与您自己保险公司之间完全不同的一层法律关系。
实际上,这意味着关于车辆的信件与关于伤害的信件,可能来自两家完全不同的公司。
为什么过失责任对两家保险公司的意义不同
您自己的保险公司可能透过对等理赔安排支付您的车辆索赔,有时甚至不论过失归属。相反,对方司机的保险公司只在其投保人被认定负责时,才会支付您的伤害索赔。
在自己心里把这两个过失问题分开看待,能避免误以为一个结果会自动决定另一个结果。
两家给出矛盾信息时该怎么办
每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查勘员通常只关注自己负责的那部分索赔,这有时会让人感觉信息互相矛盾。请记录谁在什么时候告诉了您什么,而不是把任何一方当作代表整体情况。
如果两者之间确实说不通,直接提出询问会比自行猜测哪一方正确来得实际。
这如何影响您的文件整理
由于两宗索赔实际上是并行进行的,请把每家保险公司的往来信件分开存放在您的档案里。整理您的索赔档案说明了一个不让两者混在一起的简单方法。
从一开始就把它们当作两宗独立的索赔来看待,而不是一宗令人困惑的索赔,会让两者都更容易追踪。
何时可以让人代您协调
同时应付两段独立的保险公司关系,还要一边从伤势中恢复,确实是不小的负担。律师实际上做些什么说明这种协调工作,往往正是律师承担的实际工作之一。
开口寻求这样的协助是合理的,并不代表您无法处理自己的索赔。
常见问题
为什么我的案件会涉及两家保险公司?
因为可能有两件不同的事需要承保:您自己车辆的损坏,由您自己的保险公司处理;以及对方司机造成的伤害,由过失方司机的保险公司处理。[1] 这两者并非同一宗索赔。
到底是哪家保险公司支付我的伤害赔偿?
是过失方司机的保险公司,因为法律要求它履行有效的死亡或人身伤害判决。[2] 您自己的保险公司通常不负责支付这部分。
如果两家保险公司给我的信息不一样怎么办?
这是有可能发生的,因为每家公司只负责索赔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请记录谁在什么时候告诉了您什么,而不是假设某一方能代表整体情况。
我需要自己应付这两家保险公司吗?
不一定。如果您聘请了律师,律师可以协调与双方的往来信件,让您不必独自应付两场对话。[律师实际上做些什么](/zh/what-a-lawyer-does/)有更详细的说明。
资料来源
- Road Transport Act 1987, s.91 (Ministry of Transport) (查阅于 2026-09-22)
- Road Transport Act 1987, s.96 (Ministry of Transport) (查阅于 202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