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损害赔偿与一般损害赔偿,是马来西亚人身伤害索赔中两个主要的赔偿项目,两者运作方式并不相同。
特别损害赔偿涵盖您实际已支付的费用,例如医药费、交通费与审讯前损失的薪水,每一项都必须在诉状中列明,并附上收据或记录作为证明。一般损害赔偿则是对伤势造成的疼痛、痛苦与生活情趣损失所给予的赔偿,法院会依据医疗证据与公开指南来估算这个金额。[1]
这两个项目通常会在同一宗案件中一并提出,各自依赖不同类型的证据,因此准备索赔时,两者都不应被忽略。
赔偿如何计算说明这两个项目如何结合在一起。
为马来西亚提供通俗易懂的车祸与人身伤害索赔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