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诉讼

交通意外诉讼,法律上称为running-down action,是因道路意外而起的诉讼的传统称呼,最常见的是人身伤害或死亡索赔。

马来西亚的法院体系对这类索赔有特别安排。地庭对交通意外诉讼拥有不受金额限制的管辖权,因此几乎所有交通意外诉讼都是在地庭提出,而不是高庭。[1] 这让整个程序比一宗重大伤势索赔的价值所暗示的,更容易亲近。

大多数交通意外诉讼仍会在开审前和解,法庭出庭通常只是为了记录双方已达成的结果。

如何在法院提出交通意外索赔说明展开诉讼所涉及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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