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时效期限是指提出索赔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一旦超过这个期限,起诉的权利一般就会丧失。
对马来西亚一般的人身伤害索赔而言,期限是自意外发生之日起六年。[1]由家属提出的致命意外索赔则不同,期限短得多,是自死亡之日起三年,法院将其视为绝对的截止日期。[2]针对政府提出的索赔,则适用另一个更短的期限。
这些是最后期限,而不是可以拖延到的计划目标。证据及证人的记忆,往往在任何期限到来之前就已经开始模糊,因此及早行动,比等待更能保护你的索赔。
索赔时效期限详解一文详细列出了每一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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