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天灾)

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无法控制或预见的自然事件,例如突如其来的洪水或山泥崩塌,可以被用作抗辩理由,以减轻或免除一宗车祸的法律责任。

这项抗辩范围很窄,单靠它成功的机会不高,因为马来西亚法院仍会追问司机当时是否能够合理地避开或降低风险,例如不驶入明显已经淹水的路段。这只是判断车祸中谁该负责时会考虑的其中一项论点。

单纯的恶劣天气很少能够作为鲁莽驾驶的借口,因此这项抗辩通常只在真正极端且无法预见的情况下才有意义。

举例来说,一名司机明知有清楚的警示牌,仍然驶入已经淹水的地下通道,这种情况下这项抗辩不太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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