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审讯只是车祸索赔中的聆讯阶段,当责任归属或赔偿金额事先无法达成一致时才会举行。这种情况很少见,因为大多数索赔会先行和解,但一旦真正走到这一步,通常会遵循相当固定的流程。
running down究竟是什么意思
Running down是马来西亚沿用至今的一个较旧法律术语,指因机动车意外而产生的索赔。当案件在地方法院提起后,您可能会看到它被列为running down诉讼(RDN),该法院对这类索赔拥有不受限制的司法管辖权,无论金额大小。[1]
聆讯之前
案件通常会先经过案件管理程序,并常常由法院鼓励进行调解。许多索赔在这个阶段就得以解决,而不会走到正式的聆讯日期。
聆讯日通常会涉及什么
双方各自出示证据,包括证人、报案记录与医疗报告。证人会接受双方的询问,法官则会裁定责任归属(往往会在各方之间进行分摊)以及赔偿金额。
审讯需要多长时间
这取决于涉及多少证人,以及事实争议的程度。简单的争议可能一天就能完成;复杂的案件则可能需要多次开庭。逐步了解索赔流程说明了这一阶段相对于之前所有步骤所处的位置。
判决之后会发生什么
败诉一方须按判决支付赔偿。保险公司履行有效伤害判决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与和解案件同样适用。[2] 判决在有限情形下仍可上诉,不过那是另一个独立的步骤。
为何大多数人从未走到这一步
同意判决能在不经聆讯的情况下达成类似的结果,这正是大多数索赔从未走到审讯的原因。在您接受和解方案之前说明了大多数案件实际解决的那个阶段。
常见问题
running down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是马来西亚沿用至今的一个较旧的法律称谓,指因机动车意外而产生的索赔,常在法院文件上显示为running down诉讼(RDN)。它与意外本身如何发生没有任何关系。
索赔真正进入审讯的情况有多常见?
并不常见。大多数索赔会更早通过谈判或同意判决解决,只有在责任归属或金额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时,才会走到审讯这一步。
如果我的案件进入审讯,我需要亲自出庭作证吗?
通常需要,因为您自己的陈述是法院依据证据的一部分。如果您有律师,他们会为您说明这个阶段的问答大致会涉及什么。
审讯日期确定后,案件还能和解吗?
可以。直到聆讯真正开始之前,双方都还能达成和解,所以确定的审讯日期,并不等于一定会真正进行审讯。
资料来源
- 1948年下级法院法令第65条(CommonLII) (查阅于 2026-09-22)
- 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第96条(交通部) (查阅于 2026-09-22)